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新市监【2021】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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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新市监【2021】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