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晓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卫政〔2022〕9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02-25 11:41 浏览量:0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朱晓辰等同志职务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晓辰(女)同志任卫滨区南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旸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南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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