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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卫滨区社保中心关于实行社保业务预约机制的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
2022-09-20 18:18
浏览量:
0
辖区广大市民:
按疫情防控要求,卫滨区社保中心现实行社保业务预约制办理,预约成功后需持48小时核酸证明前来办理社保业务手续。
预约电话:2026393
卫滨区社保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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