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樊静涛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72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樊静涛同志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樊静涛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72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樊静涛同志任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