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向卫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9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袁平洋同志任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向卫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卫滨文〔2022〕9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袁平洋同志任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