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1 | 民办幼儿园检查 | 民办幼儿园检查 | 民办幼儿园 | 《民办非营利企业登记条例> | 卫滨区民政局 |
2 |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 |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 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卫滨区民政局 |
3 |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1.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2.是否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3.是否擅自暂停或者终止养老服务;4.是否存在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等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5.是否歧视、虐待、遗弃老年人;6.是否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 | 养老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2号令 | 卫滨区民政局 |
卫滨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2-07-25 16:30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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