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1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4-01-11 09:34 浏览量:0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4〕1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等有关规定的,决定注销新乡市红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新卫危化经字〔2021〕001号,有效期202116日至 202415

    特此公告。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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