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4-08-07 18:03 浏览量:0

申请人公司名称: 新乡亿鑫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街道凤凰名都商业街4号楼10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孟召军

你公司于202486日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87日受理受理号202400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自2024926--2027925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卫滨人社准字卫滨人社准字〔2024〕第4号).pdf

 

 

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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