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程海娟同志免职的通知》(卫滨文〔2024〕6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程海娟(女)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平原镇、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卫滨区委《关于程海娟同志免职的通知》(卫滨文〔2024〕60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程海娟(女)同志不再担任卫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