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裴瑾同志为乡(镇、街道)乡长(镇长、主任)人选考察对象的报告(卫政办〔2021〕10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www.wbq.gov.cn 时间:2021-07-07 10:12 浏览量:0

中共卫滨区委组织部:

根据谈话推荐和民主推荐情况,经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裴瑾同志为乡(镇、街道)乡长(镇长、主任)人选考察对象。此同志不存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的不得列为考察的七种情形,也不存在其它问题。

特此报告

                   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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